关于做好山西省2017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和顺县经济和商务粮食局: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商务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商电函 [2017]146号)要求,现就山西省2017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和顺县经商粮局要高度重视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强化工作措施,高标准完成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二、按时上报
1、组织企业开展自评工作。和顺县经商粮局要认真组获得山西省2017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支持的企业——“和顺县乐村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展自评,自评内容包括3项,分别是:企业填写《山西省2017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撰写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
2、协调财政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和顺县经商粮局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对获得山西省2017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支持的企业——“和顺县乐村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3、请务必于2月25日前将部门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连同企业的自评材料报送市商粮局。要求一式两份,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报送。
联系人:刘娟娟 联系电话:0354-3038626
邮 箱:jzsljsck@163.com
附 件:1、山西省2017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企业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4、《山西省2017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晋中市商务粮食局
2018年2月6日